关于做好2015年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1 21:06:47 点击: 收藏本文
经专家评审和广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关于公布2015年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穗社规办〔2015〕9号)已于5月4日在广州社科网公布。为保证社科规划课题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社科规划课题为广州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课题立项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结题时间为2016年5月9日前(专著除外)。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提出延期申请。
2.课题研究应按照《课题申报书》的设计进行。未经市社科规划办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内容和成果形式,不能变更或调整项目负责人、成员和管理单位。
3.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课题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篇论文。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出版时应注明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名称和编号。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在报送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时,必须注明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4.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50%,其余50%的经费,待项目结题时,视鉴定情况划拨。本年度重大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项,一般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项;青年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项。
5.课题结项材料需装订成册,内容包括:《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在“广州社科网”下载专区下载)、成果简介、最终成果、中期成果和经费开支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各一式3份),以及以上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课题结项材料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送达我办。
6.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对研究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7.请各课题负责人填写《2015年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协议》(一式4份),于5月21日前送达社科处盖章。
8.未按期签订《2015年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协议》的,视为课题负责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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