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专项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2 09:18:54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战略,促进我省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推动信息技术支持教育改革与创新,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申报条件的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和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二)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厅“十二五”规划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高等院校、独立院校、高职院校、省直属中小学等学校为单位直接报送,每所学校申报总数不得超过2项。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中及中小学校以地市为单位统一报送,其中广州、深圳、中山等各地申报总数不超过15项,珠海、东莞、肇庆、江门、佛山市和顺德区各地申报总数不超过10项,其他各地市申报总数不超过6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原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2、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专项2015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自行设计课题名称。

3、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以研究报告为最终研究成果的申请鉴定时须提供单位采纳证明。

4、申请者须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职称,否则,须有两名相同专业的具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边远地区或因特殊原因的,可由两名具副高职称的专家,或者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

5、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6、青年项目申请者职称不限,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39周岁)。

7、申请者同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8、未按期完成国家、省部级教育科研项目或其他重要项目的,不得申请新项目。对按本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9、多人参加研究的课题组的申请人,应是该课题的主要负责人。

应用性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提倡并鼓励高等学校教师、科研人员与地方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教师联合申报课题,并适当予以倾斜。

10、承担委托研究课题的单位,必须具有政治业务素质高的课题组负责人,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科研管理力量。

11、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资助证明。

三、立项数量

2015年度拟立项课题60个,其中高等教育类15项,中等职业教育类10项,普通高中和基础教育类35项。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填写

2015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为“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联盟网”(http://djsylm.edugd.cn)。已有平台账号的申报人直接登陆平台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联系学校社科处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即可在“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联盟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照平台提示,正确填写申报信息,生成并打印课题申报简表。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避免申报错误。

(二)材料报送

1. 课题申报人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报简表》(附件)和网上申报书(系统生成的PDF文件及相关附件)各一式3份。并将《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linyi@m.scnu.edu.cn,题目标记为:“XX(姓名)+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

2.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社科处304。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依,电话:85211099,邮箱:linyi@m.scnu.edu.cn

(2)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李杭州,联系电话:020-84414647 ;电子邮箱:10854396@qq.com;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3号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邮政编码:510245。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联盟网”(http://djsylm.edugd.cn)下载。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专项2015年度课题指南 .doc

      2.2015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3.课题申报简表.doc

          4.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