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4 16:07:40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单位、各部处:
2015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老师认真对待,并按下列要求做好社科成果统计工作。
一、统计方法
请各位老师在本通知附件下载填报表格,填好后交给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上交社科处;机关各部处人员填好后直接交至社科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上交)。同时,各单位需提交年度社科统计情况工作总结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统计内容
(一)机构类
指各单位现有建设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包括:
A、教育部文科基地;B、省级文科基地;C、市级文科基地;D、校级各文科科研机构;E、其他
(二)经费类
指各单位用于科研投入的专项建设经费,如高水平大学科研条块投入经费、科研奖励等(不含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三)人员类
指各单位从事社科活动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学生、非编人员和校外兼职人员。
(四)项目类
1.纵向项目:上级社科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广州市项目以及省厅局级项目。
2.横向项目: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项目,申请文件课题立项通知中没有华南师范大学署名的纵向项目,由承担单位转拨我校的子课题或外协经费一律按横向项目对待。
不包括:教学研究类项目,“211”项目。
(五)成果类
1.学术著作
A、专著;B、编著;C、教材;D、工具书和参考书;E、古籍整理著作;F、译著;G、电子出版物;H、译文
2.学术论文
A、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
B、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C、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3.研究或咨询报告
A、国家级采纳成果;
B、省级采纳成果;
C、市级采纳成果;
D、县级采纳成果。
4.创作类成果
A、音乐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B、美术类成果:展览、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C、体育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
D、文学类成果:获奖、发表类作品。
(六)获奖类:上级政府部门评选的获奖成果,包括部级、省级和市级获奖成果。
(七)学术交流
A、学术会议;B、会议论文;C、学术交流
(八)专利
三、时间范围
本次仅统计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类社科成果,纵、横向项目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学术著作以出版时间为准;学术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研究或咨询报告以各级政府机构采纳时间为准;获奖成果以获奖时间为准;创作类成果以演出、展览、发表及获奖时间为准;学术交流以交流的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政府成果奖:社科处已有备案,无需填写。
(二)为确保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横向项目、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研究或咨询报告、创作类成果、非政府成果奖、学术交流等成果,仅限第一负责人或作者填写,合作者的信息将由第一负责人或作者统一填写,其他合作者不需要重复填写;第一负责人或作者为校外人员时,由校内的第一负责人或作者负责填写。
(三)多次获奖的成果仅限填写获奖等次最高的一次奖励,多次展览、演出的创作类成果仅限填写级别最高的一次作品,其他获奖情况在备注栏填写。
五、材料填报
(一)所有单位必须下载“2015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通用版)”,进行规范填报。
(二)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科院等单位,请同时下载“2015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创作类)”进行填报。
(三)请务必使用原始下载表格,一律按表格提示要求填报,务必做到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四)材料上交时间:2015年12月31日。
如在填表过程中有疑问,各院系老师请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各部处老师请咨询社科处吴世勇。
联系电话: 85211099
附件:
社科处
2015年12月14日
- 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5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
- 关于申报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4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的通知
- 关于申报人民教育出版社“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重大、重点课题的通知
-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转发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征集“第十三届南方智库论坛” 论文的通知
- 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的通知
- 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