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09:29:14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1份《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在线填报信息及中检单位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6年7月7日。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至社科处304  

        联 系 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四、其他要求
  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6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3.2016年度需中检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4.2015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