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旅游局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15:20:02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优秀研究成果评奖办法》,2016年国家旅游局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步骤
我校网上申报时间截止7月13日。纸质申报书接收时间截止为7月17日。网上申报地址链接:http://124.205.136.21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中国旅游研究院官方网站“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及评奖”处可见相关链接。具体申报步骤请参见网站相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评奖范围
1、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旅游领域的学术著作;政府决策报告;有开创性并有实践效果的工作方案;学术论文;旅游规划成果;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由三位正高级旅游学者书面推荐的可不受以上限制);及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它成果等,均可申报参评。
2、研究成果参评的作者,其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作者申报参评,其成果内容必须是探讨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或实际工作问题;本国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作者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或本国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4、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3)教材要求为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由三位正高级旅游学者书面推荐的可不受以上限制)。(4)其他类别参评成果须有实际采纳机构和证明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5)申报参评的著作、教材、学术论文以外的成果,必须经过有关方面的科学论证,并提交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下载地址详见申报主页上的“申报材料下载”处
2、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至系统,学校社科处将进行审核。
3、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报书须通过秘书处资格审查并收到审查合格意见后,方可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成果材料。未通过秘书处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4、不接受不经过单位推荐的个人申报。
三、我校申报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7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社科处,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纸质《申报书》须提交一式7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专著类、教材类提交参评成果原件5份;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论文类成果,可将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在内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参加评审。)及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5份。如参评成果为英文,请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中文摘要至秘书处。
联系人:吴世勇 电话:85211099 邮箱:491139855@qq.com
社科处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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