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08:36:20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文科单位:

为鼓励我校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增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竞争力,我校特别设立“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下简称培育基金项目)。2017年培育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学校社会科学类在岗教师(含师资博士后)。申请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在201711日(含)未满35周岁。

2.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望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项目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3.3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未获得博士学位者则须同时具有两位同行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已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4.凡申报本年度培育基金项目并获资助者,必须申报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否则,将撤销立项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见附件1)。

2.申请人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附相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3.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28日前将申请书(见附件1)及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学校社科处304。申请书及申请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统一由科研秘书发送至邮箱linyi@m.scnu.edu.cn

三、其他说明

1.项目研究期限为20181—201912月。

2.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

3.有关培育基金详细情况可参阅《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

4.联系人:林依,电话:020-85211099

附件:

2017年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doc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