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相关表格
发布时间:2018-03-21 10:43:00 点击: 收藏本文
一、具备什么条件可申请结项?
课题(项目)申请结项,须达到课题(项目)立项协议结项标准,完成课题(项目)申报书最终预期成果承诺。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结项评审时,须提交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的成果,未按照预期成果形式提交结项成果的,不受理结项评审申请。
说明:1.立项协议通用模板每年会根据年度申报指南修改,结项需参照课题立项当年度对应的申报指南及立项协议。2.课题申报阶段填报课题申请书预期成果要量力而行,切合实际,以免造成虽然达到当年申报指南及立项协议最低要求但没有完成申报承诺无法结项。
二、课题组需准备什么结项材料?
1.纸质版结项材料。《结题报告书》原件;阶段性研究成果(如有)、最终研究成果、其他佐证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课题申请书、立项协议书复印件;已通过审批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如有)。以上材料如有签章均需齐全,正反双面打印。博士学位论文项目纸质版结项材料参照以上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按上面的材料顺序装订成一本(只需报送1份),加装浅蓝色封皮送社科处304室。
2.电子版结项材料。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全部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已出版的专箸只扫描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页);最终研究成果还要提供WORD格式文件,方便以后市规划办选择部分优秀课题成果汇总编辑。不得提供图片等其他格式文件。PDF文件和WORD文件汇总成1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姓名-课题编号”,如“山东大学-张三-2021GZYB133”。非共建课题结项评审可能采用纸质材料现场评审,也可能采用电子材料线上评审,因此务必按规定要求整理电子版结项材料,并确保签章及内容齐全。
共建课题需自行找3位(1位校内,两位校外)专家评审,并提供专家评审的评审表PDF版扫描件。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qiuling@m.scnu.edu.cn
说明:所有提交的结项纸质及电子文档均不得出现涉密内容,不得出现有一定传阅范围要求的内部资料刊物,不得出现省市领导批示的原件或复印件。如结项材料需涉及以上内容,可以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情况说明等方式代替。
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于评审:
(一)成果形式为专著且已经正式出版;
(二)成果形式为论文,成果中包含有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 CSSCl来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者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含)以上;
(三)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新华社内参采用;
(四)成果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
(五)智库(重点)课题围绕研究核心内容撰写决策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1人次以上,或获省、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人次以上。
(六)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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