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1 17:54:27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广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省市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党和国家重大创新理论以及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重大现实问题,深入探讨广州改革开放重大思想理论问题,深入总结广州现代化进程重大实践经验,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全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当好排头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广州实践、岭南文化和红色文化、《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以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等方面,列出参考选题(详见附件)。共设置智库(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共建课题、广州大典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等六个类别。
   1.智库(重点)课题智库课题主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课题研究必须紧扣广州现实,立足转化应用,预期研究成果必须抓住主要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思路和有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申报人须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8项智库课题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不受理自设题目的申报。智库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2.一般课题一般课题须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除智库课题外的其他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不受理自设题目的申报。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3.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须在本年度课题指南除智库课题外的其他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不受理自设题目的申报。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含,截止申报最后期限)。羊城青年学人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4.共建课题共建课题可以由申报人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或依据个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保障,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5.广州大典课题(《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及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广州大典课题须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广州大典课题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不受理自设题目的申报。2021年度《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工作同时开展,管理办法为《〈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章程(试行)》,可以由申报人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或依据个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广州大典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博士学位论文每篇资助经费3万元。

  6.思政专项课题。思政专项课题即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题。申报人必须是广州市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教师或专职辅导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截至申报最后期限),职称为中级职称以下(含)。思政专项课题下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须在本年度提供的思政专项课题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不受理自设题目的申报。重点课题的申报由广州市教育局另行组织实施(请关注市教育局相关通知),每项资助经费6万元;一般课题的申报统一纳入2021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国内(以广州地区为主)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思政专项课题的申报仅限广州市属高校。
   2.国内外各高等院校和学术机构的社科工作者、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广州大典课题申报以及博士论文资助申请。
   3.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州市社科规划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4.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本年度申报的其他课题;非本年度申报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本年度申报的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已获国家社科基金、广东省社科规划立项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往年度的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广州市社科联羊城青年学人项目、广州市新型智库项目且尚未结题或尚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最多参与2项。
   四、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1.“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kshenbao.gzsk.org.cn/sheke/index,或打开“广州社科网”,点击“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图标。
   2.申报人应先注册,注册时须确认所在单位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能否顺利选择所在单位),如所在单位尚未开通申报系统账号,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市社科规划办开通。
   3.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网上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再由市社科规划办进行资格审查。
   4.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时,
在“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6.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指导申报人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在申报系统中及纸质申请材料上签署审核意见(无科研管理部门的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4份广州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
   7.申报人对项目申报工作及申报系统的使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学校社科处或市社科规划办联系。
   8.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16日24时,逾期恕不受理,待学校社科处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3月19日12时前将纸质版交至社科处304。

   9.间接经费占总经费30%,管理费占间接经费15%
   五、立项与管理
   1.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立项基本程序为:课题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市社科规划办资格审查-学科组专家评审-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网上公示-正式立项。
   2.各类课题的完成时间(自签订立项协议之日起计算):智库课题一般在10个月内完成;其他课题一般在24个月内完成。
   3.各类课题的成果要求:智库课题成果为提交1份总研究报告(3-5万字),期间不少于2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不少于2篇理论文章(3000字)用于推荐刊发在主流媒体。广州大典课题、思政专项课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执行。其他课题(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共建课题),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的,主要内容应获省市有关部门或区级党委政府吸收借鉴;以论文为成果的,一般课题论文至少2篇——其中1篇为CSSCI来源以上或其他相同等级报刊理论文章,或者普通论文/报刊文章至少3篇;羊城青年学人课题论文至少1篇——为CSSCI扩展版来源以上或其他相同等级报刊理论文章,或者普通论文/报刊文章至少2篇;共建课题普通论文/报刊文章2篇;以专著为成果的书稿应符合正式出版条件且字数不少于15万字。
   4.获立项资助的《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按照《〈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章程(试行)》执行。
   5.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课题的研究成果(在期刊发表或出版)应标注“广州市哲学社科规划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
   6.共建课题结项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完成后将情况通报给市社科规划办,由市社科规划办统一出具结项证书。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方式:电话:020-89815149 周老师,020-38483125 杨老师

校社科处联系方式:电话:020-85211099  林老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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