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11:49:51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省教育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二、申报名额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
1.重点平台:特色新型智库,我校可申报1项。
2.创新团队项目: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不超过2项。
3.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两类项目申报总数不超过6项。
三、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资助经费
此次申报的科研平台及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经费自筹。
六、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今年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申报工作。学校要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上会评审或认定。
2.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申请人须在5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必须签名,有合作单位必须盖章,与外单位老师合作不属于单位合作无需填合作单位)提交社科处,在校内评审通过后(电话通知告知登录所需账号密码),再于6月9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材料。
联系人:林依,电话:020-8521109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附件:
文件下载:附件1: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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