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15:17:24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经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同意,现正式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为了进一步发挥高校、党校在地方党史研究中的作用,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决定面向全省高校、党校设立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课题研究主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正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与党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内涵,围绕100年来广东党组织发展的历程,进一步总结和反映广东党组织带领全省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就、规律和经验。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党校从事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研究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题附后),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申报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4.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两类。其中:研究报告,要求全文5万字以上;系列论文(论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要求3篇以上(公开发表或拿到用稿通知1篇以上)。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
5.项目完成时间为18个月,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
三、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需填写《2021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需另打印一式九份),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广东中共党史学会秘书处(设在省委党史研究室科研处)。
2.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0月12日前送交社科处304室,电子版须同时发送到linyi@m.s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5万元,由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分两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邱玲 (020)85211099
附件1:
文件下载: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选题.docx
附件2:
文件下载:附件2:2021年度广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空白)08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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