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社科院江门分院2022年度“双区”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16:08:41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专项(简称“双区”研究专项),由省社科院江门分院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设立。现开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政策和现实问题,结合江门实际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具体方向参考附件1),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江门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一)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双区”研究专项拟立项约5项,纳入省社科院江门分院课题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5万元。项目由省社科院江门分院联合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评审、资助和管理,并协助获立项的课题单位开展相关调研和材料收集工作。

(二)课题完成时间

通过立项的课题须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高质量咨政报告,中国知网查重率低于15%。报告写作按照“现状描述+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的结构,占比“2:3:5”。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条件

1.主要受理省市有关部门、高校、党校、研究咨询机构或企业等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3.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课题申报者条件

1.应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实际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申报课题通过评审立项后,需在签定课题合同时提交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学位证书或职务任免文件、前期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结合申报者自身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突出研究重点,阐明价值意义,体现目标,不宜宽泛,避免大而全。

(二)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见解和对策思路。侧重文理交叉,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申报者注册登录“江门市社科业务申报服务系统”(https://jmbs.jiangmen.cn/),在“江门社科分院课题申报系统专栏”填写申报信息,同时将申报书(附件2)单位盖章PDF扫描件发至省社科院江门分院邮箱。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成果运用

(一)结题评审为优秀的成果直接成为江门市社科规划立项课题,并进行后期资助,围绕相关领域深化研究。

(二)通过结题评审的成果,以《江门智库专报》等形式,由省社科院江门分院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共同呈报江门市委、市政府作为决策参考,并推荐投稿至省社科联《南方智库专报》。

 

省社科院江门分院联系人:罗翠云,电话:0750-3272570

邮箱:jmsshkxjlhh@jiangmen.gov.cn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冯子添,电话:13168512286

 

华师社科处联系人:邱玲,电话:020-85211099 


                                            社科处

                                         2022年4月19日


文件下载:附件1 选题指南.doc


文件下载:附件2 广东省社科院江门分院“双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