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广东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3 15:22:45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我省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推动古籍整理研究事业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东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对象和名额

面向全省公办本科高校实行限额每校可报不超过4项。

二、申报项目有关要求

(一)项目报人要求

1.项目申人必须是高校在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如是中级职称需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项目申报人在古籍整理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

2.项目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3.每位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如申报人有古籍整理在研项目必须在该项目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之后方能申报新项目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报项目研究内容要求

1.报的研究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但研究项目必须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2.古籍的时代下限目前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即最迟至清朝末年民国及以下年代的著作不属于古籍的范围

3.古籍的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外国人著述的整理研究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

三、项目立项与管理

1.本项目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和批准立项每项拟资助2.3万元。资助经费仅用于支持科研工作不能用于日常教学出版补贴等

2.本项目研究期限为3-4年如已立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参考《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育及整理研究基金使用办法》(教古办字201701号)由立项院校负责管理

四、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2022年11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一张A4纸之内的样稿(整理方式为影印的项目除外)纸质版材料1份报送至石牌校区行政楼社科处304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qiuling@m.scnu.edu.cn。

联系人:邱玲   电话:020-85211099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

2. 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育及整理研究基金使用办法

 

                                                社科处

                                             2022年11月3日


文件下载: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文件下载:附件2: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养及整理研究基金使用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