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17:00:25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规划办现对2019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9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对这些项目进行逐项摸查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请于2023年9月5日前(以结项材料报送学校社科处时间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再受理此类项目的结项工作。

三、个别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于2023年9月5日前提交至学校社科处,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审批。

四、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理由不充分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一律作撤项处理,停止预留经费拨款,冻结并追回已拨出经费余款。被撤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清理工作,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或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提交到学校社科处304室

联系人及电话:邱玲  020-85211099

附件1: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3.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基本要求

 

社科处

2023年3月9


文件下载:附件1.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文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3.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基本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