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10:39:47 点击: 收藏本文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建设教育强省和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经研究,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两类。

(一)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含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 )、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人文社会科学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二)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

(一) 重点平台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我校可申报1项。

(二)新团队项目: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不超过1项。

()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两类项目申报总数不超过6项。

三、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家评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 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资助经费

此次申报的科研平台及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经费自筹。

六、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今年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申报工作。学校要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评审或认定。

2.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审核的方式进行,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若输入网址后出现“您与该网站的连接不是私密连接,存在安全隐患”的页面,请点击下面的“忽略警告,继续访问”,便可进入网站申请人须在6月6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必须签名,有合作单位必须盖章,与外单位老师合作不属于单位合作无需填合作单位)提交社科处304室,在校内评审通过后(电话通知告知登录所需账号密码),再于6月9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材料。

3.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二维码(具体如下) 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 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30-18:00

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 (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系统开放时间:5月19。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联系人:邱玲  020-85211099

附件: 1.2023 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社科处

                                        2023年5月8日


文件下载:附件1.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