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09:10:00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 2023 年度选题指南》 (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 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 50 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 20 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 2-3 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 10 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 1一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请人于2023年7月4日前将打印的1份申请书报送社科处进行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扫描上传系统,系统于7月5日17时关网。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林依 电话:020-85211099
附件:
-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 关于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 关于征集第十二届中国南方智库论坛 选题的通知
- 关于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转发审计署办公厅征集 “‘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暨审计 机关成立40周年”专题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通知
- 关于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开展2023年青年理论学术带头人“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举办2023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
- 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开展 2023 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