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评审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17:08:00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教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强教科研评审项目过程管理,确保教科研评审过程公正、公平,提高所评出项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决定深入开展院评审专家库建设。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如下。

、推荐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或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在从事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评审工作过程中接受院的监督和管理;

专业技术水平高,熟知国内外本领域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原则上,应为在职在岗人员专家入库年龄限制在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四)专家本人同意从事并能够胜任评审专家的相关工作承诺按规定完成有关评审工作。

、入库原则

一)推荐遴选原则

通过各有关单位统一推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组织遴选程序后入库。入库专家范围为全国。如专家已退休,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二)专家信息完整原则

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须按要求报送完整专家信息。

三)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实际评审工作情况,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如因专家个人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履职时,可申请退出。专家库信息每年组织更新一次。如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掌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也可及时更新。按照规定建立黑名单清单管理制度,如部分专家在实际评审工作中出现专业欠缺、有失公平等情况,及时将相关专家移出专家库。

四)分类匹配原则

专家入库时,根据专家擅长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在实际评审中,根据专业匹配进行专家抽取。

、推荐程序

推荐专家填写《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见附件1),75日前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qiuling@m.scnu.edu.cn(包括word文档及PDF文档)。

联系人:邱玲  020-85211099

附件:1.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社科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