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评审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17:08:00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教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强教科研评审项目过程管理,确保教科研评审过程公正、公平,提高所评出项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决定深入开展院评审专家库建设。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如下。
—、推荐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或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在从事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评审工作过程中接受该院的监督和管理;
(二)专业技术水平高,熟知国内外本领域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原则上,应为在职在岗人员,专家入库年龄限制在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四)专家本人同意从事并能够胜任评审专家的相关工作,承诺按规定完成有关评审工作。
二、入库原则
(一)推荐遴选原则
通过各有关单位统一推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组织遴选程序后入库。入库专家范围为全国。如专家已退休,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二)专家信息完整原则
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须按要求报送完整专家信息。
(三)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实际评审工作情况,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如因专家个人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履职时,可申请退出。专家库信息每年组织更新一次。如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掌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也可及时更新。按照规定建立黑名单清单管理制度,如部分专家在实际评审工作中出现专业欠缺、有失公平等情况,及时将相关专家移出专家库。
(四)分类匹配原则
专家入库时,根据专家擅长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在实际评审中,根据专业匹配进行专家抽取。
三、推荐程序
推荐专家填写《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见附件1),于7月5日前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qiuling@m.scnu.edu.cn(包括word文档及PDF文档)。
联系人:邱玲 020-85211099
附件:1.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社科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