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15:34:20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项目责任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登录社科网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不需要变更的不填写)。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7年7月9日。纸质版材料于2017年7月11日之前报送社科处304。重大事项变更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社科处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四、其他要求
各中检单位、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附件:
- 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5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
- 关于申报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4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的通知
- 关于申报人民教育出版社“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重大、重点课题的通知
-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转发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征集“第十三届南方智库论坛” 论文的通知
- 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的通知
- 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