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4 11:29:40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作为省哲学社会科学特别委托项目,列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规划项目。受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纲要办)委托,我院承担课题日常管理工作。现就开展非定向委托课题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申报人根据课题内容,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题目。申报内容须围绕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珠三角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兼顾战略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二)课题的申报、评审、经费管理、结项、成果应用等均按照《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4月修订)》执行。
(三)课题负责人须与省规划纲要办签订合同,课题结题时间统一为2017年12月1日。
二、申报要求
(一)一个课题最多只能确定两名负责人,如确定两名负责人,则分设课题第一、二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课题负责人组织跨学科、网络化的研究团队。
(二)每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课题。
(三)本年度课题的最终成果统一以研究报告的形式体现。结题时须同时提交研究报告的完整版和简要本,完整版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简要本要求3千字以内。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为8月9日。申报者可在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www.iprd.sysu.edu.cn/)、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ov.cn/)、广东省社科规划网站(http://www.gdpplgopss.gov.cn/)下载相关文件。
(二)申报者须于8月9日前填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用A4纸打印各一式6份,报送社科处303(电子版须同时发送到:irdprd@163.com)。
(三)联系方式:
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院联系人:丘翠微、郑洪生
电话:020-84111039、020-84111036
省规划纲要办联系人:林希楠
电话:020-83135137,
社科处联系人:罗媛,电话:15521375134
附件:1. 2017年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非定向委托)
2. 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4月修订)
3. 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4. 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