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语委“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选题指南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4 11:15:00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语委“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选题指南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项目名称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为6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3年;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能够组织开展研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三)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
(四)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全部通过“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请人于2026年9月7日前将打印的1份申请书报送社科处303室进行审核盖章,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61030@m.scnu.edu.cn。于9月8日下午将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领回扫描上传系统,系统于8月3日起受理,9月11日17时关网。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6年内在国家语言文字科研网公示。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吴杰,020-85215763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13554039146
科研院社科处
2026年8月14日
文件下载: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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