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17:07:36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健时期,也是迈向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研究质量和水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自2016年4月起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组织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各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我省高等学校的干部和教师;
2.规划课题领街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三、选题要求
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应以《课题指南》为依据,申报人可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在《课题申报评审书》封面上应标明申报课题属《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如超出指南范围,可在相应栏目内用适当文字表述。一般研究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四、课题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1.为配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研究组织工作,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同时组织本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立项结果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报告备案。
2.在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已立项的研究课题中择优推荐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参加立项评审。申报立项的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同时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课题除通知有关单位外,将在网站和刊物上发布。
4.正式立项的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管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的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拨付资助及最终成果鉴定。
5.正式立项的一般研究课题,由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负责管理。结题后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认,并顽发结题证书。
6.正式立项的课题按期保质完成研究并通过结题验收,同时鼓励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五、完成时间及成果要求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应在2-3年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形成代表作。
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系列研究论文,以及在期刊上发表的3篇学术论文。
六、申报受理单位
1.每项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报书经由申报人所在高校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2.我校社科处报送时间截止在2016年5月11日。推荐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linyi@m.scnu.edu.cn,过期不逾受理。
3.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
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附件:
- 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5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
- 关于申报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4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的通知
- 关于申报人民教育出版社“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重大、重点课题的通知
-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转发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征集“第十三届南方智库论坛” 论文的通知
- 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的通知
- 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通知